关于申报重庆市建设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示范工程的通知
日期:2014-12-02 10:40
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化基地
  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高性能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建筑信息模型、建筑智能化等技术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申报。
  (二)示范工程
  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成套技术集成应用的工程项目申报,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