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招投标活动中工程量清单计价
日期:2011-08-12 14:43
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结合市场价格、企业定额或消耗量定额,考虑企业的管理费和利润,并结合当前市场的材料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和企业自己的定额、各种风险因素等,进行报价。

(三)工程量变更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合同约
9/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5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