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濑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段)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03 10:30
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甲级(含固废、生态修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和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入渝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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