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解释一
日期:2014-12-03 10:55
收费标准低于80%但无合同期限,则各签约企业最迟应在2015年9月30日前从新签订新合同。
二、 邀请招标,是否属于竞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答:凡是有价格及费率比选均属于竞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不按物价局收费文件方式收费,而要求另行约定收费方式,如何处理?
答:按投标单位投标总价或投标费率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发布的收费文件进行换算:
1.当既有基本收费又有审减收费方式时,其审减收费按审减率10%进行换算;
2.当招标时业主要求投标单位报总咨询费或每平方米咨询费时则按造价总站公布的建筑物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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