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彭街道场镇部分路面“白改黑”及市政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04 10:50
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投入项目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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