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璜江津中学校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05 09:47
5 日前完成楼地面处理及运动场基层; 2015 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水电安装(含弱电)、电器安装、运动场面层、内外墙装饰(含保温); 2015 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装饰工程; 2015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收尾及竣工预验收工作。
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以上连续二个节点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支付发包人人民币2000元/天的违约金(此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直接扣除);同时工期延误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以上节点工期延误超过15天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5招标范围:主
3/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