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5 15:0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截止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1400万元的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使用期限12个月,按年息10%计息,利息按月支付到承包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承诺借款1400万元到期后一次性划入承包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