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08 10:15
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可替代上述两个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近三年有智能化工程业绩(小区、厂房除外)至少2个,其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价)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施工内容至少应包括综合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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