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8 11:43
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具备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资格,符合《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 2015 年 1 月 4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