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8 12:12
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及以上的箱涵工程或排水管道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