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业经济案件高发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日期:2014-12-09 10:17
资金的目的。
4.将个人借款转嫁到公司由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5.通过伪造公章、合同、任命文件诈骗材料。
6.项目经理与材料供应商恶意串通合谋进行诉讼诈骗。项目经理或承包负责人以公司名义采购建材后,与材料供应商恶意串通开具虚高材料进货单从而实施诉讼诈骗。
7.项目经理伪造和私刻印章签订骗取材料和设备租赁合同。
8.以承建的工程项目缺资金为由,向公司借款后外逃。
9.项目经理挪用工程进度款,故意拖欠施工班组劳动报酬。
三、当前公安机关侦办建筑业经济犯罪案件存在的难题
  (一)犯罪主体资格认定难
建筑企业因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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