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9 1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安镇农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6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太安镇农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太安镇鱼溅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太安镇农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化池总容积约为1000立方米,污水管网550米,及其附属工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