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连湖镇樱桃村移民后扶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10 10:07
内的内容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0年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外地企业须具备入渝备案的分支机构登记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
2/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