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9区县节能监察中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第四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11 09:59
:重庆市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监察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区县为万州区、南川区、涪陵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黔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开县、云阳县、巫山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江津区、永川区、大渡口区、巴南区、綦江区、铜梁县、忠县、奉节县、巫溪县、彭水自治县)。
交货时间:在收到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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