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1 1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4年清溪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建)项目已由渝农综发【2014】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群众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清溪场镇东林村、新华村、沙南村和茫洞村。
2.2工程概况:实施高标准农田0.46万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内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