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一期工程鲤鱼池站~王家庄站第三方监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12 10:38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
② 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轨道交通工程监测业绩(合同金额累积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近三年承担过市政工程监测业绩(合同金额累积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在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的要求。
3.3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2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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