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0 09:23
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3年 7 月 15 日17时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传至1625529950@qq.com,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3 年 7 月 1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答疑资料(如果有)。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2013年 7 月 15 日17时00分前将电子文档传至1625529950@qq.com ,所有异议应匿名,否则异议无效(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8 月 2 日
9时 30 分;递交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