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崇文路公交停车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16 09:4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申请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 【2011】130 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6日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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