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7 10:51
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含有层数不少于30F的房屋建筑工程2个及以上。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