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19 10:38
关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
2、满足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
3、确保报告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4、协助取得批复文件。
2.4提交报告周期:
50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评价范围含“农林水利”类别)或在国家环保总局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名称内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环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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