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12 14:47
平均消耗量定额和企业自己的定额、各种风险因素等,进行报价。
(三)工程量变更及计价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合同约定以外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四)制定评标细则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