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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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应涵盖仪器、仪表或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3.1.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其所代理的重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制造商须出据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函,代理商不得同时代理不同制造商生产的同一种设备参与投标;
3.1.3投标人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