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3 09: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镇东段)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镇东段)一标段剩余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县镇东。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亭廊、铺装、台阶花坛、公厕兼管理用房及绿地覆绿面积为14330平方米,投资约920万元。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