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12 14:48
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勘察、设计文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措施项目费用按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严格进行备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控制价前将招标控制价有关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