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板桥镇柳溪片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24 10:06
区环境保护局以永环保函〔2014〕1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受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基地的规划,为满足基地入驻企业污水排放的需要,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在永川区板桥镇柳溪村干滩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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