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板桥镇柳溪片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24 10:06
后,无偿、完整地将污水处理厂及设施和截污管网系统交给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指定的接收人,并无条件协助办理完成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固定资产转让等权属证书。
(3)建设方式: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的批复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参建单位应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但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除外);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的参建单位应与项目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成本项目建设。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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