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24 10:11
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来,各地拆除保护性建筑行为时有发生,对文化遗产保护和城镇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加强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意义,坚决制止破坏行为。保护性建筑是指已经纳入法定保护体系的各类建筑遗产,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保护性建筑是悠久华夏文明的结晶,是城乡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对于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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