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工程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24 15:05
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业主供货计划后40日内送达项目现场(具体时间由业主确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本项目所需柴油发电机能力的国内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2.1 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机电产品和发动机、发电机组研发制造);
2.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必须取得发电机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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