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6 10:0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特别提醒: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4.2.6规定,外地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许可证到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