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9 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环境景观(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09]9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科技园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该工程包含亭、廊及拱桥、亲水平台,投资约1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