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31 10:27
台柜
(各标段详细数量、技术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投标人可就上述任意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2.2工期: 各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中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与招标内容相适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2011年至今具有类似所投标段的供货业绩1个及以上,且项目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各标段相应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