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地块及长宁路KO+524.512-KO+976.765段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31 10:42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还需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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