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04 1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高谷镇、桑柘镇、连湖镇、普子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4】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足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高谷镇、桑柘镇、连湖镇、普子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场镇、桑柘场镇、连湖场镇、普子场镇
2.3 建设规模:
彭水县高谷镇,新建波纹管4.1km,钢筋混凝土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