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06 10:25
区及生活服务中心三个员工食堂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暂定于2015年4月至12月(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因工程进度需要,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前或延后供货,但应提前不少于60个日历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该以调整后的交货时间作为合同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商。
3.1.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及以上;
(2)投标人须取得全国燃气灶具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