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工作区、货运区及生活服务中心食堂厨具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6 10:25

(3)投标人须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有1个业绩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含)人民币的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业绩。
3.2 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家设备制造商和1家安装售后服务商可联合投标。联合体中设备制造商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的设备制造商须满足3.1.2中对制造商的要求;且售后服务商须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3.4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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