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丰湖人民法庭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7 09: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丰湖人民法庭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2]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人民法院 ,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新城东部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28.91平方米,共三层/高约13.2米/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约477万元。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和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汉丰湖人民法庭》施工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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