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07 10:15
14年开工,2016年上半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16年下半年第二台机组投产。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企业法人。
3.1.1.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3具有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1.1.5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1.6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