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大道、簧竹路、嘉果路路面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8 09:51
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600万元以上的沥青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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