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09 10:31
),管护期为自造林施工结束并经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国家核查验收合格为止。
2.3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示的供苗、栽植和管护等,具体内容以作业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造林绿化施工企业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3.2 投标人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