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清溪镇平原五组居民点和双龙村康龙居民点生活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9 1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清溪镇平原五组居民点和双龙村康龙居民点生活污染防治项目已由涪发改委发〔2013〕331号、涪移民发【20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5组、双龙村1组。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污水处理系统2套,安装DN400HDPE双壁波纹污水管826.4米、DN150PVCU排污管2400米、排污检查井26个等。总投资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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