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清溪镇平原五组居民点和双龙村康龙居民点生活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9 10:31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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