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彭铝产业区宝新路四标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9 11:13
标人指定账户,使用期限12个月,按年息10%计息,利息按月支付到承包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承诺借款2500万元到期后一次性划入承包人指定账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招标资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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