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2 10:48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冶金非标成套设备设计、制造)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功能考核合格的无缝钢管连轧机组工程总承包或成套设备的制造(必须含连轧管机)业绩一个,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