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6 11:00
5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示及图说进行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6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