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6 11:00
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按相关规定已备案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