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9 10:01
1. 招标条件
巫山县2014年庙宇镇永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龙镇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中央和市级资金)以及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庙宇镇永安村、南溪村和长梁村,双龙镇新安村和黑龙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面积0.56万亩。主要包括:新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