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9 10:45
注册和信息录入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并经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处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