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9 15:11
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叁级及以上资质(注: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4.2.6规定,外地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项目有关情况到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