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嘴金融城1号项目配电箱供货及伴随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20 10:58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且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在有效期内且持续有效);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各个型号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012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为亏损;
6)2011至今,投标人在国内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的类似配电箱供货业绩至少2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
9/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5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