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1 09:50
”详见第四章)。
2.3交货方式、地点:按招标人需求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拟投标的供货内容、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及以上的生产厂家或其直属经销商(直属经销商包括国外生产厂家在国内的总代理或区域总代理授权的该项目经销商);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轻轨、地铁的备件、配件物资供货,且该产品在轻轨、地铁供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